2022年臨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招聘食品安全協管員崗位工作人員的通告
臨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食品安全協管員崗位工作人員10名,現將具體招聘事項通告如下:一、招聘崗位及人數工作崗位:臨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崗位性質:食品安全協管員崗位工作人員人 數:10名。二、報名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遵紀守法、品德端正、吃苦耐勞、責任心強,無違法犯罪記錄。3.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職所報考崗位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4.學歷:中專及以上學歷5.專業:專業不限6.性別:男女不限7.退役軍人優先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和應聘:(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2)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3)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4)合伙創辦企業(包括企業法人、董事、監事、股東等)以及領取個體工商營業證照的;(5)不符合聘用的其他情形。8.服從工作安排,能夠接受到市場監督管理所工作。9.因工作性質需要,此次招聘為臨翔區戶籍人員,年齡在20-45周歲及以下;熟悉計算機辦公軟件操作,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和一定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具有從事文秘、計算機維護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三、合同簽訂及管理1.食品安全協管員崗位工作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簽訂勞動合同,經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實行一年一簽,合同期滿,經考核合格的可續簽合同。2.勞動合同簽訂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102號<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對食品安全協管員崗位工作人員進行管理。3.食品安全協管員崗位工作人員在勞動合同期內因特殊原因需要離崗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四、工資待遇用工方式為:非編制人員聘用。經面試、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到單位報到,錄用人員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滿后,簽訂一年期勞動合同。合同期內,享受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住房公積金、工會會員等待遇,月工資標準4163元/月(含單位和個人繳納的五險一金部分)。作息時間均按機關事業單位規定執行,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年休假(食宿自理)。五、報名時間和地點報名時間:2022年3月31日至4月2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除外)。報名地點:臨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三樓313辦公室。報名方式:現場報名?,F場報名前,請填寫《臨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開招聘食品安全協管員服務崗位報名表》(見附件)發送至郵箱:lcslxqscjdglj@126.com。聯 系 人:張師聯系電話:0883—2155689、18988306100六、報名應提交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2.畢業生畢業證(有學位證還需提供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符合招聘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并承諾如任何一項情況失實,我方可免責取消錄用或解除勞動關系,由應聘者本人承擔相關后果。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及照片電子版。七、招聘程序(一)招聘由臨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報名應聘者進行面試,根據報名情況、資格審核情況,結合崗位需要,綜合分析學歷、專業、經歷等情況確定面試人員,面試評委會由臨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人員組成。(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二)結合報名人員情況及面試結果,等額確定擬招聘人員。擬招聘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臨滄市第二人民醫院進行體檢,否則視為自愿放棄。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費用由擬招聘人員自理。(三)體檢合格的擬招聘人員,經考察合格后,擬招聘人員名單將在臨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融媒體公眾號公示5個工作日。八、其他說明(一)招聘工作期間,報名人員應及時關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聯絡電話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報名人員本人承擔。(二)本次招聘人員體檢費及應聘人員參加考試的往返交通費、食宿費自理。(三)面試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四)服務崗位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工作紀律,增強透明度,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五)堅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實行回避。(六)本次招聘如無人報名,符合條件的人員可隨時報名應聘,直至招聘到位為止。(七)如食品安全協管員服務崗位管理出臺新政策,按新政策執行。(八)報名期間,考生應自覺佩戴口罩,自行提供云南健康碼,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自愿配合體溫等必要檢測。如不配合相關防疫措施,將取消面試及聘用資格并承擔相應責任。(九)本通告由臨翔區市場監管局負責解釋。附件:臨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開招聘食品安全協管員崗位報名表臨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2年3月29日/uploadfiles/keditor/file/20220330/20220330172432_1697.docx